2022年1-3季度,泰州沿江船舶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接收作业160063艘次,同比增长4.34%,实现“应收尽收”。其中,船舶垃圾91067艘次、436.76吨,生活污水67534艘次、21711.03立方,残油、含油污水和洗舱水1462艘次、6156.17立方。
2022年甲醇产业和甲醇燃料创新上海国际论坛将于11月22-23日举办
泰州海事局积极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属地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强化联合监管势能。
充分发挥泰州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船舶防污染模块优势,实现码头积分制和“船E行”污染物送交信息集成化管理。通过失信船舶联合惩戒、码头“末位问责”熔断、第三方信用奖惩、污染物接收远程核查等方式,从制度层面规范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行为。
持续强化“124”专班明查暗访力度,针对港作船和供油船等重点船舶、内港池和砂石码头等重点区域、油污水和洗舱水接收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船舶涉污类违法行为。